中石油领导因受贿被判刑的情况如下:
徐文荣: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
段彦修: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原党委书记、代表。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九十万元。
王永春:
中石油原副总经理。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
方朝亮:
中石油某下属公司原高管。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
这些案例表明,中石油领导因受贿被判刑的年限不等,从十年六个月到二十年不等,罚金数额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