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钻井验孔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岩矿芯采取率
地质要求取心岩层和钻孔平均岩心采取率不得低于75%。
矿化带关键标志层和矿层及其顶板3-5m范围内不得低于80%。
可采薄矿层(厚度大于4-5m),每层平均采取率不低于80%,厚度较大矿层从矿层顶板开始每5m或10m平均采取率不低于80%。
钻孔弯曲度测量
垂直孔许可顶角每100m弯曲2度,斜孔每100m弯曲3度,按孔深累计计算。
方位角偏差,在设计时和地质约定,通常不超出勘探1/3-1/4。
测量间距应依据地质设计或实测顶角小于或等于5度时,每钻进100m测一次顶角(不测方位角)。
孔深校正
孔深误差不得超过1‰。
孔深校正最大允许误差为±1‰。
钻孔位置和终孔层位
钻孔位置误差不大于正负0.5米,终孔要打到设计层位。
其他要求
施工过程中出现断杆、喷孔、吸钻等异常情况致使未达设计深度的钻孔,要有详细记录,并向矿调度室汇报。经同意后方能退杆,否则,不予验收进尺。
这些标准确保了石油钻井工程的钻孔质量,从而为后续的地质勘探和开发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持。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照这些标准执行,并进行详细的记录和汇报,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