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扣押车辆的赔偿标准主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来确定。具体赔偿内容如下:
停运期间的损失
如果因为扣押车辆导致车主无法进行正常运营,那么赔偿标准可以参照车主本人运营该车的前六个月的经营收入。
如果车主无法提供前六个月的经营收入证明,可以参照当地上年度运输行业收入标准来确定赔偿金额。
其他相关损失
因车辆被扣押而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也应当得到赔偿。
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也属于赔偿范围。
建议
收集证据:车主应尽量收集前六个月的经营收入证明,以便在赔偿谈判或法律诉讼中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咨询专业人士: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赔偿金额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