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属于国有企业,主要归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同时接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的监督和管理。中石油在能源领域具有重要地位,涉及石油资源的勘探开发、炼油化工、管道保护等方面,因此其业务受到多个部门的监管和协调。
国务院国资委负责中石油的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并对中石油等重大国家出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发改委能源局则负责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等工作。
石油行业的重大投资归发改委的投资部管,而石油资源的勘探开发归国土资源部管。
加油站的审批和建设归商务部管,原油及产品油的价格确归发改委价格司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主管全国管道保护工作。
这些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监管工作,并通过国务院设立的能源管理委员会进行统筹协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