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石油参与投标过程中,如果发现围标行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向行政监督部门举报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投标过程中发现围标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提供证据

在举报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招标者私下开启投标者标书或投标者之间、投标者与招标者之间串通的书面协议等物证、书证。

通话记录、短信等,以证明犯罪嫌疑人如何预谋犯罪。

投标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的相关处罚决定书等书证,以证明有犯罪故意。

注意保护举报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举报人应当提供真实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行政监督部门在调查过程中能够联系到举报人,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暂停招标采购程序

行政监督部门在接到举报后,会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暂停招标采购程序。如果举报情况属实,招标采购活动确实存在违法行为,行政监督部门将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处理或行政处罚。

通过以上方式,中石油可以有效地举报围标行为,维护自身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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