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范围生产食品怎么罚款

超范围生产食品的处罚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般情况

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罚款金额为货值金额的5倍以上10倍以下。

货值金额超过1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罚款金额为货值金额的10倍以上20倍以下。

情节严重

吊销许可证。

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罚款金额为货值金额的5倍以上10倍以下。

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罚款金额为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综上所述,超范围生产食品的处罚根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可采取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等多种措施。建议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避免因超范围生产而受到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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