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消费者购买到假冒伪劣食品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以下赔偿:
赔偿价款十倍:
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支付购买食品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如果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则按一千元进行赔偿。
赔偿损失:
消费者还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因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所造成的损失。
惩罚性赔偿:
除了上述赔偿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即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以较高者为准。若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则按一千元赔偿。
追偿权:
如果食品问题是由生产者造成的,经营者在赔偿消费者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反之,如果是由经营者造成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建议
保留证据:消费者在购买假冒伪劣食品时,应保留购买凭证、食品样品、照片等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维权时使用。
及时投诉: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投诉,提供详细的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据,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法律途径:如果商家不愿意承担赔偿,消费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步骤和措施,消费者可以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获得应有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