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经营的食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

2. 含有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且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或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

4.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5. 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6.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7. 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8. 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9. 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10. 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1. 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2. 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3. 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和食品安全,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