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食品储存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食品选料要求
严格按照原材料验收制度验收厨房原材料。
厨房切配清理隔日蔬菜,蔬菜不得有枯叶、霉斑、虫蛀、腐烂,如卫生不合格,要退回粗加工清洗。
干货、炒货、海货、粉丝、调味品、罐头等,要妥善储藏,不得散放,落地。
严格把好主、副原料,调料的采购关,不符标准的不验收,不入库,不进厨房。
做好原料的科学保管,强化仓储管理,仓库要防潮、防霉、防虫、防蛀、防异味、过期、变质食品决不出库。
食品粗加工要合理,细致、去异味、去杂质,保证粗加工质量。
食品存放要求
冰箱应定人定岗,实行专人保管。
保持冰箱内外清洁,每周检查,当霜附在冰柜1/3时,除霜1次。
杜绝生熟混放,严禁叠盘,鱼类、肉类、蔬菜类,相对分开,减少串味,必要时应用保鲜膜。
冰箱储存食品不得超过7天,对即将超过7天的食品,厨房经过急推、团队餐等方式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也不得再出售。
凡易腐败的食物,应储藏在0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储放,防止食物间串味。冷藏室应配备脱臭剂。
仓库管理要求
食品和非食品必须分开存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个人物品和杂物。
仓库内必须定期清扫,保持仓库和货架的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使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做好食品数量和质量的检查验收工作,只接受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食品。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以及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做好食品数量和质量的入库登记,实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食品按照类别和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要加盖密封,同时要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冷冻设备要求
冷冻设备要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得超过1cm)和气足。
易腐食品如肉类、水产品和禽蛋应分别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和水产类应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和半成品也应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环境要求
温度控制:食品储藏区域应根据食品种类要求设定适宜的温度。冷藏食品储藏温度应在0-4℃之间,冷冻食品应低于-18℃。
湿度控制:储藏环境应保持适当的湿度,避免潮湿导致食品变质。干货储存应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
清洁卫生:储藏区域应定期清洁消毒,防止病原微生物滋生。每周需进行一次全面清洁,确保储藏环境的卫生。
通风良好:储藏室应保持良好的通风,以减少异味和潮湿,避免食品受污染。
其他要求
食品分类存放,主食、副食分开,生食、熟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得混放。
原料、半成品、成品分架摆放,标签清晰,便于识别。
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防止污染。
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
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安全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安全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安全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食堂剩余食品安全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供师生食用。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幼儿食品在储存过程中的安全性、新鲜度和卫生质量,从而保障幼儿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