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食品安全需要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这些措施涉及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等各个环节。以下是一些关键措施:
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严格审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索取供货商的正式销售凭证,并整理建档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每次购入食品时,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并建立进货台账。
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并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进行醒目标注,对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做出处理。
库房管理制度
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食品仓库应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进行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
贮存散装食品的和外包装上要标明相关信息。
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等情况的发生。
保持清洁
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饭前要洗手,洗干净、煮熟的食物才能食用。
用餐餐具洗净、消毒,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乱扔垃圾防止蚊蝇孳生。
定期清洁、消毒厨房各项工具、器具及更换抹布,保持厨房空气流通。
生熟分开
生熟食品要分开,切莫混杂共保存。
刀砧容器各归各,避免污染惹病生。
食物彻底煮熟
正确的烹饪方法和适当的温度,可以杀死几乎所有的有害微生物,烹调食物的温度达到70°C有助于保证食用安全。
熟食室温放置后再食用,要二次加热;从冰箱里取出的生冷熟食,特别是剩饭剩菜,也不能直接食用,一定要彻底加热。
在安全的温度下保存食物
熟食不要在室温下存放超过2小时。
熟食和易腐败的食物应及时冷藏(最好在5℃以下)。
热餐在食用前温度应保持在60℃以上。
即便在冰箱中,食物也不能储存过久。
冷冻食物不要在室温下解冻。
加强监管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和标准,加强对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确保食品安全。
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让消费者了解如何正确选择和食用食品,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强化食品质量管理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原材料、生产工艺、产品检测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各个环节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加强食品检测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的抽检力度,确保食品符合标准。
食品生产企业也应当加强对自身产品的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建立食品追溯体系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追溯体系,对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加强国际合作
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交流合作,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保障食品的安全,保证消费者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