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场所要求
必须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
环境需保持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设备设施要求
需要有与经营食品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设施,如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施。
必须配备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必须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应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还需满足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主体资格证明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时,应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特殊情形要求
如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还需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食品采购和储存
食品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个人卫生和容器要求
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
其他要求
用水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以上条件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管理办法制定。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地方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规定有所变化,因此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应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具体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