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根据相关规定,以下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1.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

2.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的人员;

3. 患有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

此外,一些其他健康状况,如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患者,以及年老体弱、残疾人等,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被限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具体规定而异。

请根据最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和卫生标准确认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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