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的规定,以下食品不能添加铝:
馒头、发糕等面制品(除油炸面制品、挂浆用的面糊、裹粉、煎炸粉外)。
膨化食品。
油条。
麻花。
粉条、粉丝等淀粉类食品。
海蜇。
此外,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还撤销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这三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并调整了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的使用范围。
因此,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和食用上述食品时,注意查看产品成分表,避免选择含有铝添加剂的产品,以减少铝的摄入,保护身体健康。
根据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的规定,以下食品不能添加铝:
馒头、发糕等面制品(除油炸面制品、挂浆用的面糊、裹粉、煎炸粉外)。
膨化食品。
油条。
麻花。
粉条、粉丝等淀粉类食品。
海蜇。
此外,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还撤销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这三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并调整了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的使用范围。
因此,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和食用上述食品时,注意查看产品成分表,避免选择含有铝添加剂的产品,以减少铝的摄入,保护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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