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检测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如下:
国家级食品安全检测机构
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负责全国范围内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验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监管工作。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提供食品、农产品等的检验检测服务。
地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
省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负责本省范围内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验工作。
市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负责本市范围内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验工作。
县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负责本县范围内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验工作。
第三方检测机构
第三方检测机构:随着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这些机构也逐渐成为消费者检测食品问题的选择之一。消费者在选择第三方检测机构时,应注意其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认证,如CMA(中国计量认证)或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且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
该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测,对抽查检测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检验。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检测涉及多个层级和类型的机构,包括国家级、地方级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所在地选择合适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确保所选机构具备相应的资质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