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装不能用什么材质

食品包装应避免使用以下材质:

废旧塑料加工的回收料及受污染的原料:

这些材料可能含有有害物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无厂名、厂址和产品名称等来路不明的原材料:

无法确定其安全性和质量。

不经检验或经检验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原材料:

这些材料可能含有有害成分,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

非食品级原材料:

这些材料可能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不适用于食品包装。

酚醛树脂:

这种材料不得用于食品包装。

聚氯乙烯(PVC):

在高温和油脂环境下易析出有害物质,不适用于食品包装。

低密度聚乙烯(LDPE):

高温下易产生有害物质,不建议用于微波炉加热或重复使用。

聚苯乙烯(PS):

虽然耐热抗寒,但高温下可能产生有害物质,应减少使用。

丙烯腈丁二烯(AB):

不能用于食品包装。

旧报纸、旧杂志等:

这些材料可能含有化学物质,迁移到食品中。

未经严格检验的工业用聚乙烯或废塑料:

这些材料可能含有有害物质,给消费者带来健康隐患。

陶瓷餐具中的釉上彩:

釉上彩可能导致有害金属铅、镉等溶出,引起慢性中毒。

在选择食品包装材料时,应确保材料符合国家安全标准,避免使用上述材质。特别是微波炉加热食品时,应选择标号为“5”的聚丙烯(PP)材料,并且注意盒盖材质,避免将盒盖放入微波炉加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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