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食品中不得检出的物质包括:
沙门氏菌:
在25g产品中不得检出,具体标准为每批产品5个样本中不得检出沙门氏菌。
肠杆菌科:
在1g产品中,5个样本中允许检出2个,但每个样本中的检出数不得超过10个,且检出数不得超过300个。
六项抗生素:
宠物食品中不得检出特定的六项抗生素。
色素苋菜红和胭脂红:
宠物食品中不得添加这些色素。
有害微生物:
如大肠杆菌的数量、沙门氏菌的污染以及一些毒素都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重金属:
如铅、砷、铬等的含量不能超标。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宠物食品的安全性和卫生质量,保护宠物和主人的健康安全。建议宠物食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都严格遵守这些标准,选择安全、健康的宠物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