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负责 市场监管局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 承担辖区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食品质量监督抽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含办案指导)职责。
2. 负责辖区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责。
3. 配合落实辖区食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开展辖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4. 负责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指导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 负责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此外,市场监管局食品科还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物流配送等业态方式经营食品,以及庙会、游园会、展销会等场所内经营食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互联网、邮购、电视电话购物等无店铺方式经营食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