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分装的食品包括以下几类:
谷物加工品:
大米、其他粮食加工品(如谷物碾磨加工品)。
食用植物油 。调味品:
味精。
方便食品:
其他方便食品(如纯麦片类产品)。
糖果。
巧克力及制品:
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
茶及代用茶:
茶叶(除边销茶外)、代用茶。
蔬菜干制品。
食用菌制品。
蜜饯。
水果制品。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以果蔬籽、果仁、坚果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炒制、烘烤(包括蒸煮后烘炒)、油炸、水煮、蒸煮、高温灭菌或其他加工工艺制成的包装食品。
焙炒咖啡:
以咖啡豆为原料,经清理、调配、焙炒、冷却、磨粉等工艺制成的食品。
糖。
干制水产品:
包括干制品。
盐渍水产品。
熟制水产品:
仅干制品允许分装。
淀粉及淀粉制品:
淀粉。
淀粉糖。
豆制品:
仅腐竹允许分装。
蜂花粉。
此外,成分后分装的定型包装食品也属于分装的范畴,但需要注意的是添加少量其他成分不应改变被加工食品的属性。
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监管部门,以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