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食品生产许可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企业营业执照影印件。
食品生产加工场地以及周边环境总平面图、各作用区段合理布局总平面图、工艺技术合理布局和食品生产工艺设计流程图。
食品生产关键机器设备、设备明细。
拿货检查记录、生产制造过程控制、错误检测记录、食品安全性自纠自查、从业者健康服务、不安全食品招回、食品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等确保食品安全性的工作制度及相对应纪录报表。
法人代表、责任人或投资者的身份证件或资质证实影印件。
实行企业标准的,需给予经自治州卫生行政部门报备的企业标准。
初次申请办理批准或提升食品类型需给予研发食品检测达标汇报。
安全操作规程(含操作规程),标准规范选编(含商品、原材料、检测方式)。
相关法律法规、核查实施方案等要求应该递交的别的证明文件。
此外,根据不同的食品类型和特殊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关文件,例如:
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卫生部《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
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及制定说明。
产品配方及依据。
生产工艺及简图。
委托加工应提交《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与受委托加工企业签定的委托加工有效合同。
生产条件、生产技术人员、质量保证体系的情况介绍。
产品设计包装及产品说明书样稿。
产品的卫生监测资料。
其他资料,如营业执照、当地的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证明等。
建议申请人在准备申请材料时,仔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南,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