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没有免检食品的原因主要在于 《食品安全法》有明确规定,并且考虑到我国食品生产企业的现状和食品安全监管的实际需要。具体原因如下:
《食品安全法》规定:
新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不得对食品实施免检。这一规定旨在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的长期稳定,因为免检制度可能会给不法企业留下作弊的空间。
食品生产企业现状:
我国食品生产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原料来源广泛复杂,企业诚信体系尚未完善。在这种情况下,免检制度难以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长期稳定。
过去免检制度的弊端:
过去由于国家对一些企业过于信任,实行了免检政策,但最近几年有毒食品屡屡曝光,说明有些企业明显钻了空子。因此,取消免检制度是对老百姓负责的表现。
产品质量的动态性:
产品质量本身是一种动态过程,免检制度可能为企业造假提供便利,且产品免检制度本身不合法。
监督不能一劳永逸:
名牌产品和免检产品本质上不一样。前者是一种荣誉称号,后者则直接影响将来。用过去的质量合格来代替将来的质量合格,用过去的监督来代替将来的监督,这是免检的根本问题所在。
企业诚信问题:
在我国企业诚信尚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免检制度尚不适用于现阶段食品安全监管现状。
综上所述,我国取消免检食品制度是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健康,并促使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诚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