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安全无毒无害:
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应当有的营养要求,不含有对人体有损害的成分,主要指有毒物质和致病生物,对人体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良好的色、香、味和外观形状:
食品应具备正常的色、香、味和外观形状,满足消费者的感官需求。
营养均衡:
食品应提供人体所需的营养成分,满足营养需求,避免营养不良或营养过剩。
无污染:
食品在生产、收获、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等各个环节应避免被有害物质(包括物理、化学、微生物等方面)污染。
标识真实:
食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包含食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食品规格、重量、主要成分及其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
妥善存放和加工:
食品在存放和加工过程中应遵循一定的安全要求,如生熟分开、彻底烧熟煮透、熟食妥善保存等。
食品添加剂合规: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严格遵守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
食品相关产品安全:
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标签规范:
食品标签应规范,包含必要的信息,如营养成分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以便消费者了解食品的基本信息。
食品检验与认证:
食品应通过合格的检验,获得相应的质量认证,确保其安全性和卫生质量。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监管部门应严格遵守这些标准,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