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在食品供应方面有一些限制和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以下是一些禁用和慎用的食品:
禁用食材
发芽的土豆
鲜黄花菜
四季豆
野生蘑菇
织纹螺
浸泡时间过长而变质的木耳、银耳或米面制品
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防腐剂、乳化剂、稳定剂等餐饮环节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没有完整标识的散装油等其他散装食品
含铝膨松剂、人工着色剂以及含铝面制品、含人工着色剂的肉制品和调味品
慎用食材
贝类(贻贝、扇贝、蛤蛎、牡蛎、生蚝、蛏子等)
扁豆、豇豆、芸豆、蚕豆
易引起组胺中毒的青皮红肉的海产鱼类(鲐鱼、青条鱼、秋刀鱼、金枪鱼、沙丁鱼等)
易残留有毒有害物质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如猪肺、猪肝、猪心等动物内脏器官
豆浆、鸡蛋
未经彻底加热处理的三明治、沙拉等以生鸡蛋为原料的食品
禁用或慎用的成品食品
不得供应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食品
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如盐水鹅等)、生食类食品(如刺身等)、裱花蛋糕、自制冷饮品(如冰激凌、酸奶、乳酸发酵饮料、鲜榨果汁、冷冻饮品等)以及其他冷加工糕点
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河豚等高风险食品
不得供应未烧熟煮透的豆浆,慎重外购散装熟食肉制品
慎重采购或不采购、加工速冻食品,如冷冻鸡排、肉串、糖糕等高风险食品,应避免制售高盐、高糖、高油的食品
其他注意事项
直接入口的生海产品、水产品,包括海蜇、海带、海产贝类、深海鱼、虾、蟹及其炝制、酱制、腌制、冰制品
木耳、米粉等宜即泡即吃,用冷水泡1-2小时且一般不超过4小时,用热水泡需适当缩短时间;泡发过的木耳如果吃不完,应放冰箱冷藏且不能超过24小时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避免因食品问题导致的健康风险。高职院校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提供给学生的食品是安全、卫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