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需要符合以下标准:
食品原料要求
必须符合中国相关食品安全法规及标准,不得含有违禁成分,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添加剂。
原材料应来自已获得中国认可的产地,或经过中国相关部门检验检疫合格的地区。
食品添加剂要求
必须符合中国食品安全法规及标准,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食品添加剂。
使用量应符合中国相关规定,不得过量使用。
使用应在标签上明确标注,便于消费者识别。
食品生产加工要求
生产加工企业应具备中国认可的生产资质,遵守相关食品安全法规及标准。
生产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卫生条件,防止食品污染。
生产工艺应符合中国相关规定,确保食品的营养成分和口感。
食品包装及标签要求
包装材料应符合中国食品安全法规及标准,不得使用有害材料。
包装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耐高温性、抗拉强度等性能,确保食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的安全。
标签应清晰标注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名称及地址、成分表、营养成分、食用方法、贮存条件等信息。
检验检疫要求
进口食品应按照中国相关规定,提交检验检疫部门进行检验。
检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微生物指标、重金属、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添加剂含量、污染物等。
其他要求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需提交相关国家(地区)标准或国际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决定暂予适用,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进口商应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
境外出口商、生产企业应保证出口食品符合中国标准或合同要求,并向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以上标准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进口商和出口商有责任确保所进口的食品符合中国的食品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