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食品生产和加工:

涉及将食品原料通过生产加工程序,形成可直接食用的产品,如肉制品、调味品、水果制品等。

食品经营:

包括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后者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方式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

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指为改善食品品质、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

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包括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以及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和设备。

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使用:

涉及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等环节中使用食品添加剂和相关产品。

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将食品的贮存和运输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对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活动也提出了与食品生产经营者相同的要求。

以上调整范围确保了食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