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期食品有什么规定

销售临期食品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明确告知顾客:

经营者在销售临期食品时,必须明确告知顾客食品即将到达保质期,并单独出售。

单独出售:

临期食品应当单独陈列出售,避免与正常食品混淆,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楚识别。

设置专区:

销售门店应设立临期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集中陈列展示临期食品,并设置醒目的“临期食品销售专区”标识牌,引导消费者选购。

促销规范:

对于临期食品,可以采用打折、买一送一、组合销售等促销方式进行销售,但促销活动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欺诈消费者。

遵守《食品安全法》:

预包装食品应标示产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质期是指在食品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预包装食品完全可以销售和消费,是安全的。

不得隐瞒或误导:

销售人员应熟悉临期食品的相关信息,在顾客选购时,如实告知食品的保质期情况,不得故意隐瞒或误导消费者。

不得销售过期食品:

过期食品一律禁止销售,必须强制销毁。销售过期食品是违法行为,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

综上所述,销售临期食品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食品安全,同时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减少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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