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以下物质:

1. 药品

2. 非食品原料

3. 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4.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

5. 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6. 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7.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8. 绿色食品中不得添加的有毒有害物质,如亚铁氰化钾、4-己基间苯二酚、硫磺等

这些规定是为了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和食品安全。违反这些规定可能导致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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