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是指 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属地管理责任
属地管理责任是指通过实施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包保制度,将“党政同责”“地方负总责”的要求分解落实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身上。这一制度旨在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主体责任是指督促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聚焦“最小工作单元”,细化“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职责,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及时发现消除风险隐患,实现对风险的精准防控。
总结:
食品安全“两个责任”通过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分层分级包保制度,确保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食品生产经营者都能履行相关职责,从而有效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公众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