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散称食品的标签展示应遵循以下规定:
食品名称:
必须标明食品的名称。
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
必须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
保质期:
必须标明食品的保质期。
生产经营者名称:
必须标明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名称。
生产经营者地址:
必须标明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地址。
生产经营者联系方式:
必须标明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联系方式。
此外,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第6.8条规定,销售散装食品时,还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成分或者配料表。
总结:
超市散称食品的标签应包括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若为现场制作的散装食品,则还需标明加工制作日期。所有标签信息应清晰、易于理解,以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