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原材料的留样处理应当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留样准备

清洗食物留样器皿,确保干净卫生。

取样

将加工好的食物分类取样,每份样品量通常为100克,并分别装入留样器皿中。

留样存放

将装好的食物留样器皿按日期和餐次分类,放入专用的留样冰箱内保存。留样冰箱应专用,并有专人负责,上锁保管。

留样记录

放入留样器皿后,及时填写食物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餐次、食品名称、留样量等信息。

留样期限

一般情况下,留样食品应保存48小时以上,超过保存期限的留样食品应及时清除并销毁,同时做好销毁记录。

留样量

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建议留样量不仅满足出厂检验,还应考虑型式检验所需样品量。

留样条件

留样样品应在标签标示的贮存条件下贮存,确保留样条件与食品实际储存条件一致。

留样管理

设立专门的留样室或留样柜,并由专人负责留样的管理,确保留样过程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通过以上步骤和原则,可以有效保证食品原材料留样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安全性,为食品安全监管和产品质量追溯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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