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自查目的及适用范围:
明确自查的目的,例如规范食品安全管理、排除隐患、验证管理要求的落实流程等,并说明制度的适用范围。
自查范围和内容:
详细列出自查的范围,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以及自查的具体内容,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情况、食品原辅材料的采购与使用情况、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状况等。
自查组织实施:
包括自查的准备工作、计划、频次、项目、实施过程、汇总、整改措施、报告、整改验收、紧急处置方案以及自查档案管理等。
自查评价及结果运用: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职责分配:
明确质量负责人、品控部等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自查中的职责,如负责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批准自查方案和报告,以及组织现场检查等。
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
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场内(店内)的食品及出租柜台进行日常检查,包括检查店内环境、库存食品、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标签规范、从业人员健康证情况等,并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
制度培训与知识更新:
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更新相关管理要求。
记录与报告:
建立自查记录和报告制度,详细记录自查过程中的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并定期向管理层报告自查结果。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制定出一份全面、详细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有助于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