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过期食品时,会计分录的编制应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食品过期处理时
首先,将过期食品的成本从库存商品中转出,并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中。同时,如果食品是因管理不善导致变质,则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需要转出。具体分录为:
```
借: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 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
经过公司管理层审批后
将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中的金额转入管理费用,以反映因管理不善导致的食品损失。具体分录为:
```
借: 管理费用
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
若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食品过期
可以将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具体分录为:
```
借: 营业外支出
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
对于过期食品的处理
如果食品过期属于正常损失且金额较小,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列支,同时核销库存。具体分录为:
```
借: 管理费用——商品损失
贷: 库存商品
```
对于易变质食品、易受污染食品和未投放市场的新鲜食品
需要按照实际成本和销售价格的七成计入账面成本,剩余三成以账面价值计入收入。具体分录为:
```
借: 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价格的七成)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 主营业务成本(按实际成本)
贷: 库存商品
```
通过以上步骤和原则,可以清晰、准确地反映过期食品处理的财务状况,并确保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