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吃食品的标签应该包含以下基本信息,以确保消费者能够快速、清晰地了解食品的内容和属性:
食品名称
应采用表明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如果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名称,应选用其中的一个。
若无规定,则应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俗名。
避免使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牌号名称”或“商标名称”,除非同时注明其真实属性。
配料表
除单一配料的食品外,必须标明配料表。
配料表标题为“配料”或“配料表”。
各种配料必须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排列。
如果某种配料是复合配料,必须标明复合配料的名称,再列出原始配料。
食品添加剂必须使用GB 2760规定的产品名称或种类名称。
净含量
标明容器中食品的净含量,液态食品用体积,固态食品用质量,半固态食品可用质量或体积表示。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便消费者了解食品的保质期限。
营养成分表
列出食品的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如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和矿物质等。
过敏原信息
标明食品中是否含有常见的过敏原,例如坚果、大豆、麦麸、贝类等。
储存和餐后处理建议
提供食品的储存条件和餐后处理建议,以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品质。
生产者和经销者的信息
标明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其他必要信息
包括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
条形码和批号 (如适用):提供条形码和批号,以便于产品追溯和管理。
建议
清晰性:
标签应易于阅读,字体大小和颜色应便于消费者识别。
准确性:所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避免误导消费者。
完整性:确保所有必要信息都已包含在标签上,以便消费者全面了解产品。
通过遵循上述建议,试吃食品的标签将能够有效地传达食品的关键信息,帮助消费者做出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