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食品出国(出口)的办理流程如下:
企业资质准备
出口企业应具备在当地海关和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拥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报检资格。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办理境外注册,获得进口国家(地区)的注册资格。
报检与检验检疫
出境货物应当向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除非国家质检总局有其他规定。
报检后,先进行检验检疫,合格评定后,方可签证放行。
报关与单证准备
客户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需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
必备单证包括清单、发票、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公司装货单等。
根据海关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通关单、出口许可证等。
出口手续
出口企业需变更经营范围,将“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不包括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添加到营业执照上。
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取得进出口权。
到海关注册,取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和海关代码。
办理“中国电子口岸”IC卡(法人卡和操作员)。
刻制“中英文对照公章, 法人手签章, 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章, 企业名称企业报关代码章, 报关专用章”等五枚章。
到当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登记,并开设外汇结算账号。
到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自理报检单位”注册,取得报检号。
到当地税务局办理“出口退税认定表”,取得退税登记号。
购买95199卡,在电子口岸中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
购买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空白出口报关单,缮制进出口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等。
在线申请与备案
境外生产企业进行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的注册申请,可全程在线上操作办理,企业自行网上申请可随时办理,国外官方通过外交途径推荐和海关审核的时间都是法定工作日的8:00~17:00。
其他相关手续
部分企业必须经过进口国家(地区)主管当局现场检查后,才能获得注册资格,企业应当按照进口国家(地区)的要求配合做好相关检查工作。
备案申请的资料包括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境外注册申请书、自我评估表、企业生产条件、生产工艺、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文件等。
以上是福建食品出国(出口)的详细办理流程,建议企业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件和资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备案,以确保食品顺利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