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出售食品的经营范围时,应当包括以下几项:
预包装食品销售:
包括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
散装食品销售:
包括散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
特殊食品销售:
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
热食类食品制售:
如火锅、炒菜、烧烤、烤肉等。
冷食类食品制售:
如凉菜、沙拉、三明治等。
生食类食品制售:
如寿司、刺身等。
糕点类食品制售:
如蛋糕、糕点等。
自制饮品制售:
如奶茶、果汁等自制饮品。
其他类食品销售:
如坚果、干果等。
此外,如果计划从事更广泛的食品相关业务,如散装食品、直接入口食品(不含熟食卤味)的销售,以及在本经营场所内从事卷烟、雪茄烟的零售等,也应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注明。
建议在填写经营范围时,详细列出计划从事的业务活动,并确保所有项目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有需要,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以确保经营范围的准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