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店炸食品怎么处罚

小吃摊炸食品如果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可能会面临以下处罚:

无证经营

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判处邵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其他条件

明知从事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如果因此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建议

小吃摊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取得必要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确保所售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以保障公众健康,避免因违法行为而受到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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