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投毒食品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立即报警:
发现投毒食品后,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以便警方及时介入调查,防止潜在的危害扩大。
联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同时,应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以便其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避免食用:
切勿食用任何可能受到污染的食物,以免对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保留证据:
在报警和联系相关部门的过程中,应尽可能保留相关证据,如食品包装、发现地点、时间等,以便后续调查和处理。
寻求医疗帮助:
如果因食用投毒食品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就医,以便及时接受治疗。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应对捡到投毒食品的情况,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