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进入冷链的流程如下:
企业报备
牟平辖区的企业每批次进口冷链食品到达牟平前24小时,需立即电话报告辖区市场监管所。
属于山东首站的企业必须在山东冷链系统中提前24小时报备,申请进入中转仓,取得出仓证明后方可入库销售。
监管所上报
市场监管所接到企业进口冷链食品拟到货报告后,立即报区进口集装箱货物防控组,并指导企业查验“冷链三证”(入境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中转仓出仓证明)和山东冷链系统电子销售凭证,进行监管指导。
冷链入库
抵达牟平的进口冷链食品,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冷链三证”和山东冷链系统电子销售凭证齐全,方可在山东冷链系统和实际仓库中入库。
集中监管仓制度
进口冷链食品进入集中监管仓前,需进行报备,包括生产经营者信息、食品名称、数量、检验检疫报告、报关单、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等。
集中监管仓实行申报制,企业应提前24小时进行申报,提供相关信息并通过网络提交申报材料。
入场卸货时,需提供详细的入仓信息,由前台单证员录入系统,等待入场卸货。
集中监管仓在卸货过程中开展现场抽检和消毒,确保每件食品都经过核酸检测和消毒。
货品入库后24小时内,生产经营者需再次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
销售和存储
从集中监管仓出仓的进口冷链食品,在储存、批发、零售、餐饮等环节不再进行核酸检测和消毒,但需做好明示公示和健康提示,加强场所管理。
建议企业严格按照上述流程操作,确保进口冷链食品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确保所有环节符合疫情防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