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临期食品 一般不会受到处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法律并未将销售临期食品列为违法行为,因此不存在处罚措施。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销售过期食品是违法的,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来说,销售临期食品不违法,因此不会有处罚;而销售过期食品则是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建议食品经营者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确保所售食品在保质期内,以维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