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不卫生的罚款金额和处罚措施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规进行规定。具体如下:
一般情况
食品加工无安全卫生环境的情况下,食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对生产者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执照。
情节严重时的额外处罚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销毁相关食品,并处以罚款。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卫生许可证。
未取得许可证或伪造许可证的情况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伪造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将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的,收缴卫生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明知违法仍提供场所或其他条件
明知从事违法行为而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其他条件的,也会受到相应的罚款处罚。
建议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和安全,以维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对于违法行为,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及时改正,避免因违法行为导致更严重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