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监管局在罚款方面的具体操作如下:
罚款标准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对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情况,食品监管局将处以 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对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超过一万元的情况,食品监管局将处以 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除了罚款外,食品监管局还可以吊销许可证,并且公安机关可以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罚款流程
立案核实:食品监管局在接到投诉或发现违法行为后,会进行初步核实与调研,确认是否需要立案。
深入调查取证:调查组会收集必要的证据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并撰写详细的案件调查报告。
审查决策:将调查报告提交给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或领导人审议,作出是否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
行政判决:根据审议结果,发出行政处罚通知,明确罚款金额和其他罚则。
执行阶段:确保罚款到位并持续监督,确保被处罚人履行处罚决定。
结案复查:确认罚款履行情况,并通知当事人。
听证权利
食品监管局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听证。
这些规定和流程旨在确保食品监管局在处理食品违法行为时能够依法、公正、透明地进行处罚,同时也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议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以避免因违法行为而受到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