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调味品出口流程如下:

出口资质准备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商务部门)

海关注册备案

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备案并办理外汇账户

税务部门办理出口退税登记

部分产品需出口许可证(配额)

出口食品企业备案

条件:食品安全卫生符合国家法规和进口国法规

向属地海关提交申请

海关审批,取得《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

确认国外合规要求

了解国外质量标准要求,需国外准入的,要向总署申请

合同规定标准要求

合同无要求,国外无特殊要求,按照国标执行

申报检验

向属地海关申报检验(单一窗口)

厂检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合同、发票、箱单、质量合格保证

海关查验,根据是否送检确定时效(送检3-7个工作日)

取得电子底账数据和检验检疫单证(健康证书、植物检疫证书、原产地证)

出口报关

报关出口(单一窗口)

电子底账数据号、合同、箱单、发票、舱单等

出口退税

向税务局申报退税

已完成报关、收汇、费用申报、开票

海外清关

国外客户进口清关

根据客户要求提供清关发票、箱单、提单、产地证、检验证书以及其他材料

单证保管

根据监管要求,保管生产、销售、出口单据

海关要求出口

建议:

在出口食品调味料前,务必确保所有相关手续和证件齐全,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

与国外客户保持良好沟通,确保了解并满足其进口要求,以避免因不合规而导致退运或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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