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名称的写法应遵循以下原则:

体现真实属性

优先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规定的食品名称或食品分类名称。

使用能够清晰表达产品真实属性、物理状态或制作方法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避免消费者误解或混淆。

规范汉字使用

食品名称应使用规范的汉字,除商标外。具有装饰作用的艺术字应书写正确,易于辨认。

商标名称

可以使用依法注册的商标名称或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未注册商标名称,但需在标签标示时符合国标GB 7718相关规定。

组合名称

食品名称通常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三部分组成。

商标名用于表明产品的独有性,通用名表明产品的主要原料等特性,属性名表明产品的剂型或食品分类属性等。

具体示例:

普通食品

单一原料配方产品:如“芦荟王浆矿物”。

复配产品:如“多种维生素矿物质”或“多种维生素或矿物质”。

加工艺名称:如“破壁灵芝孢子粉”。

保健食品

商标名:如“完美牌”或“完美®”。

通用名:如“芦荟王浆矿物”。

属性名:如“片剂”或“胶囊”。

建议:

在命名食品时,务必确保名称清晰、准确,能够反映产品的核心属性和特点。

遵循相关法规和标准,避免使用可能引起误解或混淆的名称。

对于新产品,可以考虑使用新创名称或奇特名称,但需确保这些名称不会误导消费者,并且符合国家标准GB 771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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