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
包括野猪、竹鼠、穿山甲、狍子、麻雀、斑鸠、野鸡、野鸭、大雁等。
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
如养殖的穿山甲、梅花鹿、娃娃鱼等。
未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陆生野生动物:
例如野生蝎子、蜈蚣、蝗虫、蝙蝠等。
两栖爬行动物:
如蛇、青蛙、鳄鱼、甲鱼等,如果是野生的,则不能吃。
部分水生野生动物:
虽然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但所有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养殖的)都不能食用,家畜家禽类除外。
建议: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食用上述动物。
对于已经养殖的上述动物,应根据相关通知和指导进行合理处置。
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识,避免非法捕猎和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