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白鹇需要以下手续:
申请人工繁育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人工繁育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鹇,应当经省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
申请驯养繁殖许可证及经营利用核准证
需要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出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的申请书。
提供固定场所、资金保障、饲料来源、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的技术和固定技术人员、合法的陆生野生动物种源或来源、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
经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初审,市林业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林业局审批。属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报国家林业局审批;属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在15个工作日内,省林业局或授权单位审批,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或《经营利用核准证》。
办理动物卫生防疫合格证
到县动物防疫部门办理《动物卫生防疫合格证》。
到农业局办理养殖准许证
可能还需要到当地的农业局办理养殖准许证。
引入种鹇的批准
种鹇的引入也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建议您在办理这些手续时,详细咨询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和动物防疫部门,确保所有材料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顺利获得相关许可证和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