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养殖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
养殖申请表:
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养殖申请表。
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
申请人需要提交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单位还应当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来源证明材料、养殖技术条件说明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
需要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并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选址要通过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从选址到最终养殖场生产运行整个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需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手续需到环保局办理。
排污许可证:
养殖场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养殖场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如适用):如果养殖的是野生动物,需要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工商登记:
养殖户取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到畜牧局办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
建议您在办理这些手续时,详细咨询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环保局、畜牧局等相关部门,以确保手续齐全、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