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用地在法律上被认定为 农业用地。具体来说,它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养殖用地上的建筑物,如养殖用房,不被视为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因此不需按照建设用地或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此外,养殖用地还可以作为设施农业用地,这适用于畜禽养殖设施和水产养殖设施。需要注意的是,设施农业用地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且在使用一般耕地时必须经过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
在管理和使用上,养殖用地需要办理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并在国土局和农业局进行备案。同时,选址需通过规划局的审批,并办理环评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和养殖证等。
综上所述,养殖用地作为农业用地的一种,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包括养殖活动,且在使用上需遵守相关法规和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