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养殖证的办理地点如下:
环保局或生态环境部门
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的养殖场(户),需自行在生态环境部“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注册并填报,提交生态环境部门审核通过后,核发排污许可证。
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养殖场(户),需自行在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并取得回执,无需生态环境部门审核。
当地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养殖证由当地政府渔林部门办理,为从事养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法定证件。
申请养殖证时,需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国土资源局
办理养殖用地证明,一般符合养殖用地的都可以办理。
申请养殖用地和备案,取得备案后带上办齐全的证件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畜牧局
提交畜禽养殖发展规划书,经审核后,畜牧局出具符合养殖发展规划证明。
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可直接申请到所在乡镇办事处畜牧兽医站或动物防疫所办理。
规划局
养殖场设计好建设图纸后,需到规划局审核,并先让村委会证明,再到畜牧局审核。
建议养殖场(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上述相应的部门进行办理,确保手续齐全、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