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环保许可证的办理地点主要取决于养殖类型和所在地的具体规定。以下是详细的办理途径:
通过生态环境部“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办理
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养殖场(户),需自行在平台注册、填报,提交生态环境部门审核通过后,核发排污许可证。办理排污登记表的养殖场(户),需自行在平台填报并取得回执,无需生态环境部门审核。此途径不收取任何费用。
到环保局或生态环境部门办理
养殖用地证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
环评手续到环保局办理,环保部门会有人员下来考察,只要排污合格的养殖场就可以。
到当地土地部门咨询
养猪场占地的性质,新建养猪场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要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养猪场须办理相关的环保手续。
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办理
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养殖证可以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办理。
到当地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即林业局动管站办理
无证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登记,限期拆除养殖设施。养殖证的办理条件包括具备相应的野生动物养殖经验或聘请养殖技术人员,有养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
建议
对于排污许可证:推荐通过生态环境部“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办理,这是一个官方且免费的途径。
对于养殖用地和环评手续:建议先咨询当地国土资源局和环保局,确保符合相关用地和环保要求。
对于海域和内陆水域的养殖证:建议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办理,以确保合法合规养殖。
请根据具体的养殖类型和所在地选择合适的办理途径,并提前咨询相关部门以确保顺利办理养殖环保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