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小型养殖场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申请养殖用地
确保用地属于农业用地且未占用基本农田。
向自然资源局提交申请,经过统一规划,并在确认用地后,经村镇同意向畜牧部门办理养殖备案手续。
环保测评
养殖场必须获得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环境评估报告书。
办理证件
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证以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等证件,确保养殖场符合相关防疫和养殖要求。
到工商部门申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工商登记
进行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同时完成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
建设许可
根据《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和《农业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
持《营业执照》及《财务制度》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持《土地规划许可证》、《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与环保证明》、《税务登记证》等,到建设局申请《建设施工许可证》。
验收和备案
在以上证件办好之后,按预定规划建造养殖场及附属房屋,并报建设局和检验检疫局进行验收。
遵守法律法规
在整个过程中,需要遵守动物检疫、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
若养殖规模较大,可能还涉及税收、用水用电等方面的规定。
建议您在开办小型养殖场前,详细咨询当地的农业农村、环保、工商等相关部门,以确保合法合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