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耕地上办理养殖证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项目申请与备案
个人或企业需要提出项目建设书面申请,并获得镇人民政府的同意。
由畜牧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手续,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
土地使用证办理
占用耕地的,需要写出复耕保证书。
携带项目备案表、土地出租或转包合同、平面布置图、位置图等相关文件资料,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审核通过后予以用地备案。
环保与防疫审批
需要进行环境评估,获得环保部门的批准。
到畜牧局办理动物卫生防疫许可证。
工商营业执照办理
拿到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携带相关文件到工商部门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联合实地考察
畜牧局联合国土部门、环保部、防疫部门等进行实地考察审批。
考察通过后,将获得养殖证。
需要注意的是,在耕地上特别是永久保护农田里建养殖场是政策不允许的。因此,建议选择荒地、山地、沙地等废弃土地进行养殖场的建设,并确保所有手续和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